释义 |
一审庭审后几天宣判,需要区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如果是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可报请最高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