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下水道总管堵塞家里反水被淹,如果是物业未积极履行管理义务导致的,一般由物业担责。如果是由于其他住户使用下水道不善导致反水的,由该住户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由该住户自身使用不善导致反水的,由该住户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