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除此以外,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该房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一、抵押人可以直接去撤销担保吗?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当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有权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自留地的使用权可以抵债吗 自留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抵偿债务的。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可以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