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金属于转移性收入。低保金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下面收入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领取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 2、在校学生各种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3、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4、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5、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奖励金、补助金和荣誉津贴; 6、因工(公)负伤职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护理费; 7、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慰问金、救济金;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9、经当地政府确认的其他不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申请低保的条件有哪些?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综上所述,低保收入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民生类的。低保户很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有的遭受过意外重创,或因病返贫,生活以为继。以家庭的状况,已经无法有能力继续养育老人孩子,国家的民政局,按照当地最低的消费水平给予低保户每个月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