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有哪些责任? |
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包括: 1、告知义务; 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安全运送任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在途货物保险理赔是怎样的 在途货物保险理赔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就货物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等情况毁损、灭失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的法律行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时,需要提相关的货运保险单证。 二、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谁负责? 运输过程中旅客、货物受伤、损失的由承运人负责。但承运人证明货物损坏、损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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