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劳动协议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要素的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劳动者基本信息; (三)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其他事项。” 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虽然有相似的地方,还具体来说,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方面,从法律效力上来讲: 第一点,协议书与合同书没有实质的区别; 第二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规定),且协商一致的话,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的。但协议中被雇佣者的义务应当是符合常理,且能够达到的,否则就有显示公平之嫌; 第三点,可以在协议中规定违约情况下进行怎样的赔偿; 另一方面,合同是规范化的用语,协议是日常使用的白话,尽管双方都受法律保护,但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起往下看。 第一点:被雇佣的主体不同。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被雇佣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但是劳动协议的被雇佣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个体组织。 第二点: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涉及的法律主要是《劳动法》的话,需要劳动者去进行劳动仲裁,但因为劳动协议产生的纠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所以法律程序涉及的主要管理机构是人民法院,也就属于是民事诉状。 第三点:被雇佣的个体不同。 劳动协议雇佣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具有独立经营权的企业。 第四点: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种选择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动协议。 选择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从法律上来讲,签订劳动的合同的员工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而劳动协议则属于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而聘用的临时人员或者组织,二者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签订了劳动协议的执行力度不一样。 劳动合同一旦签订,那么员工必须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接受企业的绩效考核以及企业的奖惩措施,而劳动协议的员工是可以不遵照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前提是必须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 特殊情况说明一下,在企业正常的用工中,企业人力资源还会面临临时用工的需求,那么零时工在法律上的要求是每天工作不能超过4个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长不能超过24小时,作为零时工来说,他们同时被多家企业雇佣,企业可以以小时的方式计薪,发放的方式为现金,并且不为其缴纳保险和一些社会福利。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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