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维保人员需要的证件是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具体的流程如下: 1、要有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同时也需要出具法人代表证明; 2、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拿出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再拿出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的文件给相关部门去核实; 4、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与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复印; 5、向相关部门出具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相关的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消防维保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2、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 5、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