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基本道义与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劳动、受教育、计划生育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劳动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法律分析 一、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什么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拥有劳动的义务、拥有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6、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9、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结语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劳动、受教育、计划生育等,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同时,公民还有维护国家统一、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以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此外,公民还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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