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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央第三十六督导组去的什么地方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央巡回督导组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14个中央巡回督导组已分赴各地和有关单位,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巡回督导工作。工作职责是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督导各地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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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