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照多址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子 |
释义 | 一照多址一照多址是指在公司注册登记后,取得一个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本区域内开办经营范围相符的第二处经营场所无需重新登记即可将正本盖章后悬挂在经营场所新址。企业有扩展经营场所需求的,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通过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进行备案,在一张经营执照上同时附记多个经营地点,企业无需再为这些地点单独申办执照。相较传统的申请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设立登记相比,“一照多址”突破了“一家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住所、一张营业执照只能记载一条地址”的限制,大幅减少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不仅如此,“一照多址”更大的优势在于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企业无需再为多个分支机构办理刻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做账报税、企业年报等复杂手续,让企业省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经营活动。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