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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哪些人组成?
释义
    学校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1、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2、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3、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4、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会成员需要由哪些人组成
    董事会成员人员组成情况,需要根据以下两种公司类型看。
    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变更吗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变更,但要必须符合一定的变更程序才可以。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果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举办者的,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擅自变更举办者的法律责任: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2、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学校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但应该到工商局进行质押登记。
    股权出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那些人不能担任董事长或经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多少人组成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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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