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以由公司自拟,在设立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以为具体年限也可以为长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麦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