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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原因辞职怎么领取失业金
释义
    个人原因辞职,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公司开除员工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被公司辞退的,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即使其在此期间曾有过欠缴行为,也不影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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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