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宝宝在出生之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可以在宝宝出生之后及时的补办,一般在宝宝出生三个月之后补办是可以的,具体限定日期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部分地区可能会有罚款产生。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