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生完孩子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准生证可以补办。 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 一、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二、携带证明到计生办,一胎没有准生证是不违反政策的,如果是二胎的话,未办理准生证又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然后计生办会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不符合条件生育的二胎则不具备补办的资格,需要交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三、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四、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sfz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根据2003年的《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办准生证需要先到各自单位或村(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持该证明及双方户口簿、sfz、结婚证、医学妊娠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需先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生育登记,办理《多孩生育登记单》。 简化办理手续最突出的变化是放开生育登记、审批时间。此前一些家庭,特别是再生育夫妻双方虽然符合生育政策,但没有按照要求如期进行生育登记的,叫做“抢生”,在程序上属于违规现象。如今按照新规,夫妻双方均属于初次生育或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可在计划怀孕时进行生育登记或审批,自主安排生育,也可在怀孕或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后进行登记的,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和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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