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二十天了还没有立案 |
释义 | 离婚起诉二十天了还没有立案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 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离婚起诉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材料之后七日之内可以立案; 2、由于不同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不同,因此立案具体时间并不是固定的; 3、提交的起诉材料如果审核合格的话最快当日就可以立案,最长法院也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二十天了还没有立案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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