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外承包工程包括哪些经营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外承包工程是施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通过投标、议标、接受询价和委托等多种方式,按照一定条件同外国发包单位就某项工程的建设签订合同,据以组织施工的工程。对外承包工程有单独承包、联合承包和分包之分。联合承包主要是一些规模大、技术新、施工组织要求高的大型项目。多个承包商共同承包某项工程,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分包则是大承包商从发包人手中取得了一个项目的施工建设权力后,把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承包商完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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