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可以退。在法律上,结婚是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为标志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又无法构成事实婚姻的话(1994年2月1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双方始终没有进入婚姻关系,并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而对于彩礼的返还,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3.婚期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很明显,您的情况是满足第一种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当然其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一般是以双方的约定优先,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按份共有。对于双方份额的确定,也是约定优先,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出资额确定,无法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因此,在同居期间,因为未进入婚姻关系,你们双方财产是不受夫妻共同财产制保护的,此时,双方的协商、约定对于最后混同财产的分割具有重要影响,希望您早做准备。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