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儿子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则在父亲未偿还借款的情况之下,要按照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来偿还借款。如果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作为保证人的儿子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其父的借款。父亲借钱,儿子提供担保,在父亲不能还钱时,儿子要还。儿子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儿子承担责任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父亲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