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用排水相邻关系。二、相邻通行关系。三、修建与铺设管线的相邻关系。四、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五、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排放相邻关系。六、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关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