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停车位纠纷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停车位为纠纷应先行明确权属再行处理,业主对涉及车位的法律问题有疑虑,可以咨询街道办社区服务人员。 处理方式: 1、纠纷各方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 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3、纠纷各方在 1,2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规定中有人民调解制度,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进行仲裁或判决,仲裁是一局终裁制,判决是二局终裁制,法律文书生效后,赢方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小区车位的权属规定是什么? 1、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 2、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 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产权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开发公司。 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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