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对账单可以起诉对方。 对账单一般包括电子对账单与纸质对账单,是指发卡银行的贷款中心(信用卡中心),在持卡人每月的账单日结算后,将持卡人刷卡明细封装成电子邮件发送到持卡人所写的账单邮箱中,或者印成对账单寄到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并载明消费金额和最低还款额及最后还款缴款期限等。 对于账单的签字在法律上就是可以进行相应的上诉的,但是首先就是要有相应的欠款事实,如果没有欠款事实就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有对账单可以起诉对方么?可以起诉对方,但是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比如发货证明、发货单、送货单、提货单、对账单或证人证言等)来证明欠款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