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理赔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书面拒赔理由,并可以就相关事项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如果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则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投保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诉讼或仲裁。同时,投保人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咨询保险消费权益保护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赔付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答复。 2.《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不得降低赔偿标准、拖延赔付时间或者拒不赔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维权建议: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拒赔后,应当及时采取行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书面的拒赔理由,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有需要,可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机构,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同时,也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