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于离婚后的生活费用一般由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如果协议中未做出规定或法院判决不公平,被离婚方可以要求修改协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被离婚方还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来保障其离婚后生活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应当维护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养育权益,并协商确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项,并约定有关子女抚养等事项的议定书,送交民政部门备案。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情况,判决作出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财产问题。财产协议无法达成的,依法进行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予以分割:(一)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动产;(二)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确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婚前财产、受赠财产或者遗产增值部分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需要赡养的,应当由夫妻协议确定赡养的标准和时间等,并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离婚协议未规定赡养,离婚协议中的赡养标准与离婚时被诉方的收入有关,不宜降低至最低的最低生活费用线,同时还需考虑离婚协议签订时的经济条件、当地物价等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赡养标准。如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