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不可以采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指的是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非法采伐林木分为以下处罚: 1、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不可以擅自采挖。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采集证,无证采集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