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执行异议是对错误的执行行为及执行标的予以排除,从而得以救济的法定途径。对于执行异议的种类主要集中在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一般包括对执行行为提出的异议和执行标的提出的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