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社保卡等; 3. 如果顺产,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 4. 如果难产,还需提供:《出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 5. 如果因生育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 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7. 如果是产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