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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主妇离婚后的一般孩子是给谁
释义
    家庭主妇离婚后的主要问题包括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和离婚流程。对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孩子年龄和意愿,可能判给母亲或最有利于孩子的一方。财产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法院判决。离婚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和审查,最后登记发证。
    法律分析
    一、家庭主妇离婚后的一般孩子是给谁
    家庭主妇离婚后的一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家庭主妇离婚后,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那么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
    2.如果孩子已经满两周岁,则法院可以将孩子判给夫妻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抚养。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判决其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即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谁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人。
    二、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要对财产性质进行认定,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大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所以家庭主妇也一样,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得多少财产,要看和对方协商的情况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家庭主妇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家庭主妇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离婚后,家庭主妇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根据法院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母亲;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考虑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一方。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将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财产分割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按一人一半原则分割,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法院判决。家庭主妇离婚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和审查等步骤,最终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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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