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户口恢复的流程 |
释义 | 厦门户口恢复流程最新厦门恢复户口办理指南本文为大家带来注销户口后恢复户口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厦门户口恢复。办理条件 1、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长期外出(含婚嫁未迁)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本市公民,由当事人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2、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本市公民,当事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应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3、2003年8月7日以前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公民,在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监外执行后,应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办理材料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当事人签字捺手印);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原始户籍资料;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4.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和4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恢复户口办理材料:1.书面申请(当事人或申报义务人签字捺手印);2.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监外执行后恢复户口办理材料:1.书面申请(当事人签字);2.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4.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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