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
释义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义务有: ①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父母都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 ②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 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 3、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责任。 4、法律责任为违反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生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之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不抚养子女,由他人抚养;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应当抚养子女,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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