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第五十二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一、怀孕期间公司降低工资待遇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期间公司降低工资待遇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简单来说,怀孕期间用人单位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在女职工怀孕以后,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适当的调整工作岗位,比如原先的工作岗位容易接触到一些有毒有害气体的,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孕妇调岗,但不能降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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