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再追究过去错误原则
释义
    一事不再罚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指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行政处罚应遵循此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同一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多次处罚、不同机关不得重复对同一违法行为同种类处罚、刑罚后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以上三个方面是一事不再罚的核心内容。
    法律分析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事不再罚有以下3个方面的含义:
    ①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的处罚。
    ②不同机关依据不同理由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如罚款)的行政处罚。
    ③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
    以上三个方面内容不能分割,互为前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拓展延伸
    法律上的宽大原则
    法律上的宽大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以对犯罪行为给予宽大处理或减轻刑罚的原则。它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公正的追求。宽大原则的运用需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它旨在实现刑罚的目的,即惩罚犯罪、教育犯罪人、保护社会安全与秩序。宽大原则的适用可以体现对犯罪人的人道关怀,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然而,宽大原则的运用也需要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确保公正与公平的实现。
    结语
    一事不再罚,保护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该原则禁止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以防止不公平的情况发生。同时,宽大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犯罪行为给予宽大处理或减轻刑罚,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公正的追求。在运用宽大原则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以实现刑罚的目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平衡。公正与公平的实现是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6: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