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后复婚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担负的。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之间以下这些属于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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