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酒店未提前告知不给退房违法。酒店未能在交易前明确告知相关退订政策,在消费者退订时以单方政策不退款的,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退费政策需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或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