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相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合同中明显有失公平,限制另一方权利的情况下不产生法律效力。格式条款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