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1.广渠路东延、林萃路、化工路、宋梁路北延工程:市交通委;2.城市次干路、支路建设: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政府。协办单位:1.广渠路东延、林萃路、化工路、宋梁路北延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政府;2.城市次干路、支路建设:市交通委今年4月23日首车起,为配合化工路施工,途经北京焦化厂的部分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638路调整至化工桥西场站发车,线路调整后,双向增设化工桥西、康化路北口临时站位,双向撤销北京焦化厂站。临6路调整至化工桥西场站发车,线路调整后,双向增设化工桥西临时站位。348、457路、637路双向增设化工桥西临时站位方便换乘638路。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