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过失20万赔偿比例 |
释义 |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一、关于雇员存在重大过失行为的情形下雇主和雇员的责任划分: 1、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内,雇主和雇员虽然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雇员受雇于雇主,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雇员的职务行为是为了雇主的利益,雇主将从雇员的职务行为中得到更多的利益,雇员的地位往往属于弱势的群体,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本意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虽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雇员受害,但在责任划分上也应照顾雇员一方,在责任划分上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雇员一方一般划分为10%至40%为宜。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的认定标准 1、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这里的“职”包括本职和职业两部分。一般来说,如果要认定劳动者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失职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应当根据造成的现实结果进行判断,即该结果应该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对于“重大损害”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实际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商誉等社会评价类的损失。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实践中还需区分劳动者的一般过失和重大过错行为,对于劳动者的一般过失,因劳动者不具有主观恶意,用人单位须以劳动者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作为行使即时解除权的前提条件。但对于劳动者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等故意行为,因其不仅违反忠实义务,而且具有主观恶意,用人单位留用此类劳动者存在相当之风险,故对劳动者故意违反忠实义务的,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不以已经造成重大损害为要件。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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