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生范围为南起南环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东至中昌北大道,沿中昌北大道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东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 法律依据: 《天津市蓟州区实验小学招生简章》第三条 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验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