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潮州市基本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扣除2万元免赔额后按75%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150万元。提供2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适用于16种癌症/罕见病,每年最高可报销150万元,可按75%报销,可帮患者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所以也可以说什么病都可以报销的。 一、市民保报销范围: 1.医保内住院医疗费用; 2.医保外住院医疗费用; 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4.指定既往症住院医疗费用; 二、居民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 1.自购药品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到境外就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