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外地居民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东莞接连满五年交税证实(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东莞接连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实;2、有东莞合法有用的暂住证;3、购房人在东莞没有房子,假如现已成婚,夫妻两边在在东莞没有房子;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5、假如在东莞以外的当地借款买过一套房,契合以上条件在东莞再借款买房,首付款要60%以上,借款利率上浮10%。二、限购对象及条件(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