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到位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是指执行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等法律文书的内容,采取强制的手段加以实现的活动。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仲裁庭经过审理纠纷作出裁决后,仅仅为当事人实现权利提供了可能性,只有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裁决而通过强制执行以后,这种可能性才能变为现实性。因而执行是最终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