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患有结节疾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寻求律师介入。保险公司的理由可能是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时限提交相关材料,或者认为该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是,如果律师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有偿支付保费并符合保险合同的其他条件,同时该疾病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那么很可能会促进保险公司的理赔意愿。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期间、保险费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和方法等内容。 第七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核定,并给付保险金或者出具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书面说明。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 第七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按照被保险人已履行的义务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合同履行后发生的保险事故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不得以未按照约定时限提交有关材料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一)不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订立保险合同时,强制捆绑其他业务,影响被保险人自主选择权的; (三)虚构保险标的或者故意造成保险标的毁损、丢失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