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赔的肺结核,是否可以申请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的肺结核病人可以申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负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殡葬费和经济补偿等费用。”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医疗事故导致了肺结核患者的病情恶化,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的案件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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