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 |
释义 | 1、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目前,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规模急剧扩张,但从业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因招标代理资质的逐步取消,准入壁垒被打破,招标代理机构数量突飞猛涨,在诸多招标代理机构中,规模小的从业人员只有6-7人,有些甚至没有招投标专业基础,也未经过专业培训,照猫画虎做招标代理,稍复杂点的项目便束手无策,盲目操作,漏洞和错误百出。而一些正规的老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时间久、规模大、从业人员多,招标代理质量高、服务好、诚信度高,同时注重从业人员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整体素质较高。 (2)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被迫压低代理服务费求生存。目前招标代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多数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量减少,或是业务虽未缩减,但代理服务费收入明显下降,生存艰难,为了抢占市场,只能压低代理服务费,下浮比例越来越大,已经演变成了恶意竞争的局面,甚至在某地区上亿元的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打到2折。 2、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轻视招标代理工作。大多数招标人简单地认为招标代理行为是走程序工作,任何招标代理机构都可以操作,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一味追求价格取向,重代理费,轻服务质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强势压低代理服务费; (2)未考虑后期风险。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时压低最高限价或把招标代理服务费作为重要的比选指标,直接导致代理服务费过度低价竞争,未考虑低价中标后带来的招标质量不过关隐藏的后期风险,如招标流程简化,招标失败概率高,招标过程中的不合规情况,招标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情况,合同履约中的风险等。 3、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1)部分监管部门干预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一些地方政府或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规定必须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比选时设置的投标限价较低,最后成交的代理服务费普遍更低,导致招标代理机构间的服务费恶意竞争。如在某个县的交易中心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时,代理服务费打5折为最高限价,最终上千万元的项目成交的代理服务费只有几千元。 (2)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代理服务收费全面放开以后,对于招标代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还未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于压低代理费获取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服务质量没有跟踪监督,招标费用是否有转嫁或在招标中额外获取其他费用等现象也未进行监督调查,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招标代理服务费过低的竞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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