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电网与陕地电重组之后,其资产、业务、债务和债权全部由新公司承接,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分公司与陕地电将在履行相关程序之后注销。业务整合设过渡期1年,原两家公司业务也相对独立运行,初步融合,过渡期满之后,实现业务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