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更改融资租赁的担保 |
释义 | 要更改融资租赁担保的,应当由当事人达成协议,然后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债务人应当提供担保,在签订担保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要求更改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然后才可以更改担保合同。 融资租赁需要什么样的担保 融资租赁要求提供担保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的类型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当的担保方法。 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归属承租人,承租人折价补偿并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二)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三)因双方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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