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长租公寓协议但未居住如何处理? |
释义 | 租房合同的主旨是解释了签了租房合同没住和签租房合同违约的应对措施。对于签了合同却不住的情况,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如对方拒绝协商,则房东有权扣留房租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除非出现危害健康等法定情形。对于违约方,一般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实际损失。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租金和押金、使用要求、维修责任、费用缴纳、争议解决等。 法律分析 一、签了租房合同没住怎么办 1.签订了租房合同又不住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签租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租房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违约方要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或者实际造成的损失。如果出租方反悔不出租房屋,或者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则承租方有拒绝解除合同,要求继续租赁;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支付租金。 三、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签订租房合同后如不住或违约,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款项,如对方拒绝协商则属于其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或要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危害健康等特殊情况下,承租人无需支付赔偿。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状况、租金和押金、使用要求、维修责任等。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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