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