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癌症办理大病医保的过程为: 1、本人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身份证、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书、住院凭证等申报时需要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大病医保的申请表格进行材料初审。 2、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将报到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再次审核。 3、审核通过后即表示办理完成。 一、外地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有三个流程步骤:1、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2、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3、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5—35%用于建立退休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帐户,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顾年长者原则制定;所余资金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第二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