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市人才补贴如下: 1、A类人才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贴; 2、B类人才中的第1类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贴; 3、获得购房贴金额不超过人才实际购房金额,购房贴分三年发放,且所购商品房,自获得购房贴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人才享受购房贴标准以获评时间为准,不溯及既往。 租房补贴如下: 1、A至D类人才分别给予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 2、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600元/月;符合姑苏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技师,中级职称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老字号企业青年人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学习、活态保护的青年人才400元/月。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 8、薪酬补贴。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可给予每年3至5万元(含税)的薪酬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重点支持园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高校院所、高端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新引进的人才,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重点新兴产业引进的硕士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支持。 |